2011年06月13日■■,立法会一般性通过《规范进入娱乐场和在其内逗留及博彩的条件》法案★■★■◆◆。2012年8月6日,立法会举行全体会议,细则性表决通过该法案◆◆■。
对于如何有效识进入娱乐场的人士■★,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表示,现时澳门娱乐场对进入娱乐场人士没有登记制度◆■★■,但不等于将来不会实行,至于如何加强查证,谭伯源称是政府和娱乐场共同的责任。(记者龙土有)
澳门立法会6日举行全体会议,细则性表决通过《规范进入娱乐场和在场内工作及博彩的条件》法案。政府建议11月生效★◆★■。
该法案一经提出,立即引来了较大的争议性,审议时间历时一年多。有立法会议员表示,这法案可令澳门更多年青人选择继续升学★■★■◆■,提升素质,有利培养澳门管理人才◆■■◆◆★,有利澳门未来发展★★◆■★。但也有多名议员关注法律执行时◆■■■★,如何有效辨别21岁以下人士,以及如何有效防止沉迷赌博情况恶化等。
澳门立法会6日举行全体会议■◆■★,细则性表决通过《规范进入娱乐场和在场内工作及博彩的条件》法案。政府建议11月生效■★◆★。
法案建议■★◆,进入赌场的最低年龄由18岁提高至21岁■■◆◆■,对不遵守法律规定而进入娱乐场的违法者可处行政处罚,并订定博彩承批公司的监督义务及不履行义务的罚则;被禁止博彩的人士投注的金额和赢得的彩金或其它博彩收益归澳门特区所有;博彩监察协调局局长可接受禁止他人进入娱乐场的申请■◆★★★◆,最长2年。